第1732章 普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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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黄律你这不是教人抗审吗?”
“大哥你听懂了没?黄律的意思是,咬死了不认!”
“兄弟们记住,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靠..我也有一个朋友,跟失联兄一样..被警察一诈啥都说了..”
“什么叫坚持自己的想法?那叫零口供!”
“黄律你这是把审讯技巧都教了啊!”
黄振赶紧摆手:“别误会别误会,我这是普法,不是教人规避法律。我的意思是,法律讲证据。没有现场抓获,单凭一个1888的消费记录,确实不够立案标准。1888的价格确实存在特殊含义,但谁又规定这1888的钱一定是嫖资呢,没准还是欠款呢,若是要定罪,还要结合聊天记录,前女友技师的指认等等...但我要提醒这位朋友,法律是公正的,做过的事总有痕迹。今天侥幸逃过去了,明天呢?后天呢?”
他顿了顿,语重心长地说:“这位朋友,我劝你一句,让你那个朋友想清楚。结了婚的人了,要对得起家里那位。非要去干那种事,提心吊胆的,图什么?”
“兄弟们,划重点..那不是嫖资,那是欠款..”
“只要他前女友不交代她就不算piao...”
“你好黄律,我看见李四把一个女孩拖进了小树林准备实施犯罪,我想都没想便过去见义勇为,但没想到我没有打过李四..而这时李四拿出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逼迫我对女孩实施犯罪..我为了活命被迫参与..请问..我犯法了吗?”
黄振审题后快速给出答案;“那位见义勇为的兄弟,你的问题很极端,但我认真回答你。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你是被刀架在脖子上被迫参与的,属于典型的胁从犯。法律规定,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你不犯法。相反,你一开始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我要提醒你,以后遇到这种事,第一选择是报警。见义勇为是好事,但前提是保护好自己。”
随后,直播间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频频问出;
“你好黄律。我和领导在单位发生了一些口角,冲动之下我给了领导一个大嘴巴子.现在报警了,我准备赔他30万..这算行贿吗?”
“黄律你好,请问犯人死刑的时候需要做皮试吗??”
“请问聋哑人用手语骚扰异性,算是肢体骚扰还是语言骚扰?”
“律师你好,我我打算分70年给另一半800万彩礼,可是我第一天刚付了350怎么就算违法了?”
“黄律你好,我想开一家民办派出所..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黄振看着千奇百怪的问题头都大了..
可又想到那成百上千的嘉年华,又一阵激动。
原本那点拒绝两位大佬招揽的后悔也在此刻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