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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辩无可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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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利润主要是为了维持上市公司股价,方便他们套现和质押融资。转移资产……主要是通过设立海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合同,把集团的钱套出去。”

“具体的路径……薛玲荣最清楚,很多离岸公司都是她亲自去注册和打理的。我……我这里保留了一些当时的工作笔记和私下记录的账目……”

他的律师立刻呈上一本泛黄的笔记本和几张磁盘。

“这是周志刚秘密记录的部分真实账目与对外公布财报的对照,以及杨远清、薛玲荣某些口头指令的简要记录。”

“经技术恢复,磁盘内存储了部分未经篡改的原始财务数据备份。”

杨远清目不转睛地盯着周志刚——这个对他“忠心耿耿”的亲信——良久无言。

资金流、合同、证人证言、书证、电子证据……证据完整,辩无可辩。

就在众人以为经济犯罪部分的证据出示已近尾声时,杨帆身旁另一位民事索赔律师团的律师站了起来。

“审判长,合议庭。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我方就被告人转移至海外资产的追索问题,补充出示一组证据。”

“同意。”审判长点头示意。

“经过我方专业团队的跨境调查,依托国际司法合作与商业情报分析,现已基本厘清被告人杨远清、薛玲荣通过离岸公司体系转移、隐匿资产的完整路径。”

他操作电脑,投影上出现一张极其复杂、纵横交错的全球资产流向图。

“这是根据已查明的线索绘制的资产转移路径图。这是相关离岸公司注册文件、银行账户开户资料、不动产登记文件的公证认证副本。”

“上述资产,经我方初步估算,市值约折合人民币18亿元,均与二被告人在梦想集团任职期间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不法所得高度关联,且转移行为明显具有隐匿、洗白性质。”

“我方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请求法庭依法判决对上述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并优先用于退赔被害单位梦想集团的损失,以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18亿!

追缴!

这不仅是要将杨远清、薛玲荣定罪,更是要搜刮他们最后的经济命脉,将他们海外所有资产全部充公!

“胡说!这些都是合法的海外投资!是集团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

杨远清终于按捺不住,猛地从被告席上站起,脸色涨红,“你们这是构陷!是赶尽杀绝!”

“被告人,注意法庭纪律!”审判长厉声呵斥。

“审判长,我反对!”杨远清的法援律师也急忙起身,做最后的努力。

“原告方提供的所谓资产路径图,多为推测和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这些资产来源于犯罪行为!海外投资情况复杂,可能存在合法经营所得!”

江律师反驳道:“我方提供的每一项文件均具有法律认可的证明效力。资产转移时间与侵占挪用资金时间高度吻合,转移路径刻意复杂化以规避监管,资金最终沉淀账户的实际控制人指向明确。”

“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存在合法经营所得,请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这些海外资产的合法来源。”

“否则,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将以非法所得论处。我方补充一点:我方团队已向相关国家司法机构提交了资产冻结申请,申请已获批准。即便被告人负隅顽抗,这些隐匿海外的赃款,也终将回到它们该去的地方。”

“阻止他!这些资产是海外扩张的真实交易!”杨远清试图让法援律师帮他申辩,这是他最后能保住的东西了。

但法援律师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反驳。

原告律师提供的证据令人绝望。更可怕的是,对方显然还动用了更强大的跨国资源,才能将那些隐藏在层层离岸公司背后的资产路径图调查得清清楚楚。

除非他也能拿出证据?可是法援律师要关系没关系,要人脉没人脉,要资源没资源,接手这个案子还是赶鸭子上架,他们也是有心无力。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如无新证据或充分理由反驳,合议庭将综合现有证据进行认定。”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看了看墙上的钟。

“现在休庭,下午继续审理。”

而下午要继续的,将是本案最核心、最严重的指控:故意杀人罪。

杨帆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在律师的陪同下平静地向法庭外走去。

从头到尾,他都没看被告席一眼。

仿佛那两个人,已经从他的世界里彻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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