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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安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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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省的马来族长老哈桑跟着附和:“苏门答腊东海岸有十几个土着部落,你们连问都不问就划成一个省?”

华人代表也不甘示弱:“坤甸从清朝开始就是华人开的埠,凭什么要和土着混在一起?”

陈启静静听着,一言不发。

吵了两个小时,所有人都累了。

陈启这才站起来。

“各位,”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你们刚才吵的问题,我一条条回答。”

他走到地图前,拿起教鞭:

“第一,北加省确实有达雅人的祖地,所以我提议,北加省的首府设在达雅人聚居区的中心,由达雅人担任副省长和一半的公署长官。省政府里设‘达雅事务厅’,所有涉及达雅人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个厅同意才能执行。”

阿邦酋长愣住了。

“第二,东海岸省有十几个土着部落,所以我提议,省以下不按县划分,按部落聚居区划分。每个部落聚居区设‘民族自治乡’,保留全部习惯法,兰芳法律只适用于华人聚居区。乡长由部落自己选,报省里备案就行。”

哈桑长老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第三,坤甸是华人开埠的地方,所以坤甸及周边地区设为‘标准县’,按兰芳法律治理。但坤甸县周围,要划出三个‘民族自治乡’,留给原来的土着村庄。县和乡之间设联合议事会,协调共同事务。”

华人代表们面面相觑。

陈启放下教鞭:

“这就是我的方案。不是华人的兰芳,也不是土着的兰芳。是所有愿意在这里安居乐业的人的兰芳。你们觉得行,就签字。觉得不行——”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每一个人:

“那就继续吵。吵到所有人都觉得行了为止。”

---

四月十五日,经过五天激烈辩论,《兰芳共和国行政区划法》草案通过。

苏门答腊岛辖三省:

亚齐省:首府班达亚齐,下辖六个行政公署,人口以亚齐族为主,兼有华人、爪哇族。设三个民族自治县。

东海岸省:首府棉兰,下辖八个行政公署,人口以马来族、巴塔克族为主,华人占百分之二十三。设五个民族自治县。

南苏门答腊省:首府巨港,下辖七个行政公署,人口以巨港马来族、楠榜族为主,华人占百分之十七。设四个民族自治县。

加里曼丹岛辖三省:

西加省:首府坤甸,下辖五个行政公署,人口以华人为主,兼有达雅族、马来族。设两个民族自治县。

东加省:首府三马林达(后迁至新建的“兰芳市”),下辖四个行政公署,人口混居,华人与土着大致各半。设三个民族自治县。此为首都所在地。

北加省:首府打拉根,下辖三个行政公署,人口以达雅族、布吉斯族为主,华人约占百分之十二。设两个民族自治县。

草案最后一条写着:

“各省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但须征得省议会同意。各省议会中华人代表与土着代表名额按人口比例分配,但土着代表名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民族自治县享有立法、司法、税收、教育自治权,但国防与外交由中央统一管辖。”

阿邦酋长第一个签字。

他的手在抖,但眼神很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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