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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解决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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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瞬间锁定了岩壁阴影里的两个人。

没有问“谁”。没有说“站住”。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他的手已经按在枪上了。

云澈从阴影里走出来。他的脚步不快不慢,身体放松,双手自然垂在身侧。但他的目光始终钉在莫尔斯的眼睛上,

他在计算莫尔斯的反应时间,赏金猎手出身的人,拔枪速度大概在零点三到零点五秒之间。狼希人的反应速度比普通人快一成左右,算上空洞环境对视觉判断的干扰,大概零点四秒……

“路过。”云澈说。

莫尔斯没有说话。他拔出枪。

动作很快。快到医者只看见一道残影。

但云澈看见了全部——拔枪、抬腕、瞄准、扣扳机,四个动作一气呵成,中间没有任何犹豫,比他预估的还快。

云澈侧身。

子弹擦着他的耳廓飞过,钉入身后的岩壁,溅起一小片碎石。枪声在空洞里被放大,又被那层无形的“玻璃”闷住,变成一声低沉的闷响,像一面大鼓被重重敲了一下之后立刻被按住鼓面。

第二枪紧跟着第一枪,莫尔斯开枪从来不单发,这是猎手的本能——第一枪逼走位,第二枪封退路,第三枪要命。两枪之间的间隔短到几乎重叠,枪口的火光在雾气里闪了两下,像蛇的信子。

云澈没给他开第三枪的机会。

他在第二枪的枪声还没落下去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莫尔斯面前。

脚步落在岩石上的声音被枪声完全盖住,等莫尔斯意识到的时候,云澈的轮廓已经填满了他的全部视野。

右手从腰间抽出一柄飞刀,没有投掷,反握在手中,刃身贴合小臂。飞刀的刀柄是深灰色的,和空洞的雾气一个颜色。

莫尔斯瞳孔微缩。他果断弃枪——赏金猎手从不在近身距离和对手拼拔枪速度——右手从腰后抽出近战短刃,同时左手已经摸到了背上的斧柄。

但云澈没有刺。

他用刀背。

刀背精准地磕在莫尔斯持刀的右手腕上,力道不大,但位置极准——正中腕骨之间的那条缝隙。

那里没有肌肉保护,只有一层薄薄的筋膜和几条细小的韧带,力道透进去,莫尔斯的整条右臂从手腕到手肘瞬间一麻,手指不受控制地松开,短刃脱手,在空中翻了一圈,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当啷。

莫尔斯没有放弃。他的左手已经握住了斧柄,猛力抽出,朝云澈的脖颈横劈过来。短柄斧的刃面宽大,劈砍时带起一道低沉的破风声。斧刃在油灯的余光里划出一道弧形的寒光。

云澈没有后退。

他身体下沉,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重心一样矮下去,斧刃擦着他的头皮掠过,削断了几根头发。斧风把他额前的碎发全部吹向一侧。同时他右手匕首横拍,拍在莫尔斯的左手腕上,力道比刚才重了三分。

莫尔斯闷哼一声,左手五指不由自主地松开,斧头脱手,旋转着飞出去,咚的一声砍进帐篷的木桩上,斧刃入木三分,尾柄嗡嗡震颤。

云澈没停。他右脚向前踏出半步,膝盖顶进莫尔斯的腹部。

莫尔斯的身体弓起来,像一只被踩住尾巴的虾。肺里的空气被那一下全部挤出,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狼希人的体质比普通人强不少,这一下普通人已经趴下了,他只是弓了腰。

所以云澈又补了一下。

膝盖落地的同一瞬间,他的右手肘已经砸进莫尔斯的后颈。

莫尔斯的身体软下去。不像被击倒,像一截被抽掉芯的木头,从里到外塌了。膝盖着地,然后整个人趴在岩石地面上,不动了。

脸贴着冰冷的岩石,灰白色的短发沾满了灰尘和细碎的岩屑。手指还在微微抽搐,但已经没有任何攻击能力了。

整个过程,云澈用了不到三秒。

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了。

卢修斯站在门口。金发,奶油黄色的眼眸,面容称得上英俊。穿着一件黑绿配色的毛绒领大衣,内搭的T恤上印着一行字——FortuneFavorsTheBold,幸运眷顾勇者。脖子上挂着一条简约的金属项链,手指上一枚金戒指泛着光。周身透着一股干练冷酷的气场,但那气场此刻是抖的。

像一面镜子,表面还是完整的,但里面的裂纹已经密密麻麻。

他的眼睛在云澈、地上的莫尔斯、岩壁阴影里的医者之间来回跳动。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云澈看着他。

卢修斯是那种在计划顺利的时候看起来很强大的人。

毛领大衣、金戒指、冷酷的眼神、印着“幸运眷顾勇者”的T恤——所有这些装备都是为了让人害怕而精心设计的。它们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盔甲,告诉每一个看到他的人:我不好惹。

但计划一旦崩了,这些装备就变成了累赘,毛领大衣太沉,跑起来不方便,冷酷的眼神此刻只剩下了恐慌。

“幸运眷顾勇者”那行字在油灯下晃了一下,像一个不太好笑的笑话。

野心勃勃的背叛者,极度自私的利己主义者,心机深沉的操纵者——所有这些标签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不是。

卢修斯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大概是那种被逼到绝境时用来拖延时间的话,“你们是谁”“想要什么”“可以谈”——但云澈已经从医者身旁走过,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我的职责做好了。”云澈说。

医者从阴影里走出来。他没有看卢修斯,而是走到莫尔斯身边,低头看了他一眼。莫尔斯趴在地上,灰白色的短发沾满灰尘,手指还在微微抽搐。

“莫尔斯,凯旋者核心车手,赏金猎手出身,被庞培打败后收编。参与了下毒、炸赛道、伪造圣物,全程执行。庞培对他不差。”医者说。语气很平。

然后他弯下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一个巴掌大的金属圆盘,中间有一个按钮,边缘有一圈细密的网眼。云澈认得这东西,空洞探险用的低频诱饵,能发出一种人类耳朵听不到但以骸能感知到的频率。医者手里这个看起来改装过,频率范围比普通的宽了不少。

他按下去。

圆盘发出极细微的嗡鸣声,持续了大约两秒,然后停了。一种人类耳朵听不到的声音正在向空洞深处扩散,像往水里扔了一颗石子,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空洞深处传来某种细微的响动。很轻,很远,但正在靠近。

医者把圆盘放在莫尔斯身边,直起身。

“剩下的和我没关系了。”他说。这是说给云澈听的。

他转过身,朝洞口的方向走去。云澈跟上去。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窄缝和塌陷的岩壁,穿过来时走过的那条路。

身后传来卢修斯的声音,在空洞里显得又尖又碎,像玻璃碴子被风刮着在地上拖:

“你们是谁——你们到底是谁——莫尔斯!莫尔斯你给我起来!他们走了!你xx给我起来!”然后是踢打的声音,和莫尔斯喉咙里发出的含糊闷哼。

然后空洞重新安静下来。那种被以太雾气裹住的、闷闷的、像隔着一层厚玻璃的安静。

出了洞口,外环的风迎面扑来。干燥,凉,带着硫磺味和沙土味,还夹着一丝从远处燃晶火湖飘来的焦灼气息。

星空低低地压在头顶,像一张缀满碎钻的深蓝色绒布,银河从南到北横贯整个天穹,亮得不像是真的。远处的地平线上什么都没有,天和地在那里模糊成一片,分不清界限。

医者站住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没点。就那么叼着,看着远处的黑暗。星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眼角的皱纹照得很清楚。他今晚比平时老了不少。

“谢了。”他说。

“嗯。”

“一百万丁尼,现在转。”

云澈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拿出来看了一眼,到账了。一百万丁尼。

云澈把手机收进口袋。他看了看远处野火镇的方向,几点零星的灯火在戈壁的尽头忽明忽暗,像一把撒在地上的碎金子。

“你接下来去哪。”他问。

医者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在手指间转了一圈。

“回新艾利都。诊所有人看,但不能关太久。”他把烟夹回嘴里,终于掏出打火机点上了。火光照亮他的脸,一闪即灭。“你呢。”

“估计在野火镇住一晚。”

医者点了点头。他转过身朝车的方向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庞培每年生日,我都会托人给他带一瓶酒。他不喝,但每次都收。有一年我带了一瓶威士忌,他收下之后给我寄了一箱外环的仙人掌果。那玩意儿酸得要命,我吃了半个月才吃完。”

他停了一下。

“今年酒没送出去。”

他没有回头。拉开车门,坐进去。引擎发动,低沉地轰鸣了一声,然后车身慢慢调转,车灯在红岩丘陵上扫过一个弧形的光带。尾灯越来越小,越来越暗,最后被夜色吞掉了。

云澈站在洞口边缘,看着那辆车消失的方向,站了一会儿。夜风从戈壁上吹过来,带着沙砾打在脸上,细细碎碎的,不疼。

他想了想医者刚才说的话。酒没送出去。就这一句。医者这种人,一辈子说过的最重的话大概就是这一句了。

时间不早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敲敲。联系人列表里,星见雅的头像亮着。他点开对话框,打了几个字。

「雅。你在外环吗。」

几秒后。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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